你了解走鬼吗?

  “走鬼”,是广州人对无证乱摆卖者的称谓,在人们的心目中,是弱势群体,是值得大家同情的对象。但是,在这廉价的同情里,你对他们又有多少了解呢?
  毋容讳言,有一部分是值得我们同情的,如有的是下岗职工,有的是孤寡老人,有的是残废者,为了生活所迫,才当“走鬼”的。然而,据掌握和了解的情况,绝大多数“走鬼”是正常的人,更多的是外来者,有市外的,也有省外的,也就是广州市人所说的“捞仔”、“捞女”,他们涌入城市,或单打“游击”、或成帮结伙,不仅影响市容环境,而且破坏正常的市场经营,甚至扰乱正常的治安秩序。
  也许有人说这是欲加之罪,何患无词,那么,我用事实来说话吧。
  我先说影响环境卫生。
  在我居住的小区一条街上,每天晚上有几十个摊档,都是卖吃的,一个晚上下来,第二天早上,环卫工人打扫出去的垃圾,少说也有十多吨,可这些“走鬼”们没有交一分钱的卫生费和管理费,更不说他们开档是如何影响周围安静的居住环境了;
  创卫前,在广州市西堤南方大厦附近,每一道旁,都有一个新疆人在卖烤羊肉串,一共有十多人,烧烤时烟雾弥漫,让人睁不开眼,难闻刺鼻的味道,更是让人无法忍受;
  今年年4月中旬,在人民桥底,一个男人正在卖青蛙肉,我们执勤时把他处理了,然而拐了一个弯,见到两个妇女在墙角摆弄一堆死青蛙,她们把青蛙皮剥了下来,只要那两条腿肉,然后交给那个男人卖,没收时我用手拿了放到车上的垃圾箱内,而手上的臭味,我用洗涤剂洗了三次,味道仍然还有,这样的东西卖给他人,不是图财害命,又是什么?
  再说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。
  这个我们的个体经营者深有体会。在广州市,一个档铺,一个摊位,有营业执照者一年下来,工商、税务、卫生等收费要万以上,而走鬼们呢,一个子也不掏,当然他的东西就要卖得便宜,也就自然好卖,这不是从有证者的口袋里往外掏钱吗?你说这公平吗?广州市的公用设施,外来的“走鬼”们过去没做一点贡献,现要又不交一分钱的税款,他们却在无偿使用;留下的垃圾,没有一交一分钱的费用,却给环卫部门增加了多少成本,又给环卫工人增加了多少劳动负担?这些你说合理吗?还说暴力抗法。
  有的“走鬼”们经过多年的经营,已经成帮成派,颇有势力了,城管执法时,一遇情况,一上来三、五十个,轻者围攻,重者动刀动棍,伤人伤车伤装备,而对他们的处罚,却是很轻,尤其是城管,在治安上没有执法权,对暴力抗法,非常被动,轻者伤身,重者丧命。其它的我就不多说了!
  当然,对广州市的贫困者,政府应该尽全力去帮助、去解决,为他们解决生活上困难,这是政府的职责,也是大家的义务。从目前我们城管执法的角度考虑,可以为他们找一个合适的地方、合适的时间,让其去摆卖,加强管理,合法经营,这是我们改革的方向。其实作为每一个城管人,对本辖区的贫困户,卖什么、在何处卖,都应该是有一本账的,在执法时,也是有考量的,不是说一棍子全部打死;就是对外来者中的老弱病残,也是劝阻多于处罚,城管人员的心不是铁打的,这在政策上也是允许的。
  因些,请那些对城管有看法的人,要站在公正的立场,从本质上去了解“走鬼”,以换位思考去认同城管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责任,廉价的同情于事无补,只有理性的思考,公正的度量,善意的帮助,才能使城管工作越来越好,因为,城市是大家的城市,广州是大家的广州,为了美丽,为了和谐,为了我们共同的家园,请多给我们一分理解和支持吧!